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公司設置監督及管理辦法  ( 99 年 02 月 04 日)
第28條
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公司應將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基金以投資信託基金專戶存 放於信託機構,其運用基金取得之財產並應信託予該信託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