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公司設置監督及管理辦法  ( 99 年 02 月 04 日)
第18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依前條規定申請換發營業執照案件,如申請文件內容或 事項經發現有虛偽不實之情事,或違反本辦法或其他有關法令者,本會得 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