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其他經本會核准發行之基金 ( 105 年 11 月 24 日)
第50條
基金依第十條第一項第七款但書規定,以結構式利率商品為主要投資標的 者,應於名稱中標明結構式利率商品或類似文字。

基金以轉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或其他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為主 要投資標的者,應於名稱中標明主要投資標的之文字。

前二項基金不得以債券型基金為名,並不得於受益人買回受益憑證請求到 達之當日或次一營業日給付買回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