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附則 ( 105 年 11 月 24 日)
第91條
本辦法規定有關書件格式,由本會公告。

本辦法規定有關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應為公告之事項,其方式依本會所指定 之方式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