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管理規則  ( 93 年 10 月 30 日)
第8條
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為前條之查察時,發現其會員有經營不 善,發生虧損致信用難以維持,或遇有突發事件者,應即為專案檢查,並 予輔導;其辦法由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擬訂,申報本會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