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管理規則  ( 93 年 10 月 30 日)
第5條
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對會員從事證券投資信託、證券投資顧 問、全權委託投資與境外基金相關業務,應擬訂自律規範申報本會核定, 並確實執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