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商同業公會業務管理規則  ( 99 年 01 月 06 日)
第8條
證券商同業公會為前條之查察時,發現其會員有經營不善,發生虧損致信 用難以維持,或遇有突發事件,或有足致嚴重影響交易秩序與投資安全之 虞者,應即為專案檢查,並予輔導;其辦法由證券商同業公會訂定,申報 本會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