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商同業公會業務管理規則  ( 99 年 01 月 06 日)
第7條
證券商同業公會應注意查察其會員之財務業務情形;發現有違反法令或自 律規範者,應即為適當處置,並通知本會。

前項查察辦法,由證券商同業公會訂定,申報本會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