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商管理規則  投資外國及大陸事業 ( 106 年 12 月 05 日)
第52-1條
前二條經本會核准之投資事項,證券商如符合第五十條第一款至第五款所 定資格條件,得檢具前條第一款至第三款及第七款所定之書件向本會申請 核准增加對該海外事業之投資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