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商管理規則  業務 ( 106 年 12 月 05 日)
第45-1條
證券商經營股權性質群眾募資業務,應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規定辦理。

證券商僅經營股權性質群眾募資業務者不適用第二條、第五條、第六條、 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八條、第十八條之一、第二十一條、第五章及 第六章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