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 106 年 03 月 31 日)
第10條
有價證券櫃檯買賣之終止,除本會另有規定外,應由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依 有關法令或前條所定契約之規定報請本會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