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海外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海外股票 ( 104 年 11 月 12 日)
第29條
發行人申報現金增資發行海外股票,或以已發行股份於國外證券市場交易 者,應依案件性質分別檢具發行海外股票申報書(附表十二至附表十三) 載明其應記載事項,連同應檢附書件,向本會申報生效後,始得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