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  ( 104 年 03 月 04 日)
第2條
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之委託書,其格式內容應包括填表須知、股 東委託行使事項及股東、徵求人、受託代理人基本資料等項目,並於寄發 或以電子文件傳送股東會召集通知時同時附送股東。

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之用紙,以公司印發者為限;公司寄 發或以電子文件傳送委託書用紙予所有股東,應於同日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