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管理辦法  ( 104 年 11 月 26 日)
第27條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應依信用帳戶分別設帳,每日逐筆登 載下列事項:

一、融資融券事項。

二、擔保品。

三、有關擔保品之追繳與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