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附認股權公司債 ( 104 年 11 月 12 日)
第49條
依第四十七條規定換發之股票及股款繳納憑證於正式交付前,除不印製實 體者外,應經簽證機構依公開發行公司發行股票及公司債券簽證規則辦理 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