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營運概況 ( 106 年 02 月 09 日)
第19條
公司之經營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業務內容:

(一)業務範圍:列明公司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及其營業比重、公司目前 之商品(服務)項目及計畫開發之新商品(服務)。

(二)產業概況:說明產業之現況與發展,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 產品之各種發展趨勢及競爭情形。

(三)技術及研發概況:列明所營業務之技術層次、研究發展、研究發展 人員與其學經歷及最近五年度每年投入之研發費用與開發成功之技 術或產品。

(四)長、短期業務發展計畫。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一)市場分析:分析公司主要商品(服務)之銷售(提供)地區、市場 占有率及市場未來之供需狀況與成長性、競爭利基及發展遠景之有 利、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二)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三)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四)最近二年度主要產品別或部門別毛利率重大變化之說明:毛利率較 前一年度變動達百分之二十者,應分析造成價量變化之關鍵因素及 對毛利率之影響。如為建設公司或有營建部門者,應列明申報年度 及前一年度營建個案預計認列營業收入及毛利分析,說明個案別毛 利率有無異常情事及已完工尚未出售之預計銷售情形。(附表三十 三、附表三十四) (五)主要進銷貨客戶名單:列明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銷)貨 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進(銷)貨金額與比例,並說明 其增減變動原因。但因契約約定不得揭露客戶名稱或交易對象如為 個人且非關係人者,得以代號為之。(附表三十五、附表三十六) (六)最近二年度生產量值:按部門別或主要產品別,列明最近二年度之 生產量、生產值及產能,並作變動分析。(附表三十七) (七)最近二年度銷售量值:按部門別或主要商品別,列明最近二年度內 外銷之銷售量及銷售值,並作變動分析。(附表三十八) 三、最近二年度從業員工人數:記載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 止之當年度從業員工按其工作性質分類之統計人數、總平均年歲、平 均服務年資及學歷分布比率。(附表三十九) 四、環保支出資訊:

(一)依法令規定,應申領污染設施設置許可證或污染排放許可證或應繳 納污染防治費用或應設立環保專責單位人員者,其申領、繳納或設 立情形之說明。

(二)列示公司有關對防治環境污染主要設備之投資及其用途與可能產生 效益。(附表四十) (三)說明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改善環境污染之 經過;其有污染糾紛事件者,並應說明其處理經過。

(四)說明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因污染環境所受 損失(包括賠償),處分之總額,並揭露其未來因應對策(包括改 善措施)及可能之支出(包括未採取因應對策可能發生損失、處分 及賠償之估計金額,如無法合理估計者,應說明其無法合理估計之 事實)。

(五)說明目前污染狀況及其改善對公司盈餘、競爭地位及資本支出之影 響及其未來二年度預計之重大環保資本支出。

五、勞資關係:

(一)列示公司各項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與其實施狀況 ,以及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二)說明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因勞資糾紛所遭 受之損失,並揭露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措施,如 無法合理估計者,應說明無法合理估計之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