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證券及期貨機構在香港澳門設立分支機構子公司許可辦法  ( 89 年 09 月 25 日)
第8條
臺灣地區證券、期貨機構之子公司經許可在香港或澳門設立之子公司,轉 投資當地證券、期貨相關機構者,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