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  投資海外公司債 ( 103 年 02 月 11 日)
第28條
華僑及外國人依第二十四條規定取得股份,於所投資之發行公司辦理現金 增資發行新股時,得依公司法有關規定認股,並申請匯入所需資金繳納股 款。

華僑及外國人依前項規定認股匯入款項時,應依外匯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