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評等事業管理規則  ( 104 年 12 月 31 日)
第7條
信用評等事業經營下列業務:

一、從事信用風險程度或績效之評等。

二、提供與評等相關之諮詢服務。

三、進行與評等業務相關之出版事宜。

四、其他經本會核准之有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