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  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 ( 100 年 12 月 06 日)
第4條
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如下:

一、保險商品設計程序:指保險商品研發至保險商品送審前之程序。

二、保險商品審查程序:指保險商品完成設計程序後,報請交通部核轉金 管會審查至完成審查之程序。

三、保險商品準備銷售程序:指保險商品完成審查程序後,至保險商品開 始銷售前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