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各種準備金管理辦法  ( 102 年 12 月 31 日)
第10-1條
本保險提存各種準備金,除特別準備金外,應分別計算承保及再保險分入 業務、再保險分出業務及自留業務之相關金額。前述各項金額之計算應分 別依第二條及第三條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