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保險業之監理 ( 105 年 01 月 06 日)
第47-1條
保險人之債權人,非基於本法所取得之債權,不得對本保險之相關資產聲 請扣押或行使其他權利。

前項相關資產之項目及範圍,於前條第三項之辦法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