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  ( 106 年 06 月 14 日)
第16-1條
保險業委託會計師辦理年度財務報告查核簽證時,應委託會計師就國外投 資之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及執行是否有效進行查核並出具意見,納入會計師 內部控制制度查核報告報主管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