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發展之輔導及協助辦法  ( 107 年 07 月 02 日)
第12條
為支援金融科技創新者在創新科技或經營模式之研發,主管機關得依金融 科技創新創業之需求,媒介其運用第六條金融科技數位沙盒平台或第七條 之金融科技主題創新實驗室等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