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創新實驗審查會議及評估會議運作辦法  ( 107 年 04 月 27 日)
第6條
審查會議及評估會議之成員名單,於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八條第一項規定 作成准駁決定或依本條第十六條第二項完成評估及建議意見前,應予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