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辦理受災居民債務展延利息補貼辦法  ( 105 年 07 月 08 日)
第5條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 農委會)辦理本辦法補貼事宜,得分別選定或指定經理銀行經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