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  ( 106 年 05 月 16 日)
第39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五月十六日修正之第三條、第二 十四條規定於發布後六個月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