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支付機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總則 ( 104 年 04 月 27 日)
第3條
電子支付機構應建立內部控制制度,並確保該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執行,以 健全電子支付機構經營。

電子支付機構應規劃整體經營策略、風險管理政策及指導準則,並擬定經 營計畫、風險管理程序及執行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