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
總則
( 104 年 04 月 27 日)
第5條
合作銀行辦理事項如下:
一、對電子支付機構儲存於自行之支付款項之存管、移轉、動用及運用情 形進行管理。
二、定期向管理銀行報送合作帳戶之相關資料。
三、配合管理銀行辦理支付款項相關管理事項。
四、其他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