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  總則 ( 104 年 04 月 27 日)
第4條
管理銀行辦理事項如下:

一、對電子支付機構儲存於自行之支付款項之存管、移轉、動用及運用情 形進行管理。

二、依電子支付機構及合作銀行所提供資訊及報表,核對全部支付款項之 存管、移轉、動用及運用情形。

三、定期向主管機關報送全部專用存款帳戶之相關資料。

四、統籌全部專用存款帳戶之資金調撥。

五、協調及督導各合作銀行辦理支付款項相關管理事項。

六、其他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