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  使用者身分確認程序所得資料及必要交易紀錄留存 ( 105 年 09 月 10 日)
第20條
電子支付機構應留存確認使用者身分程序所得資料及執行各項確認使用者 身分程序之相關紀錄;使用者變更身分資料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