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評議委員資格條件聘任解任及評議程序辦法  評議程序 ( 106 年 02 月 13 日)
第19條
評議申請案件經申請人填具申請書申請撤回者,評議委員會應即終結評議 程序,並通知申請人及金融服務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