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攜帶外幣出入國境申報登記辦法  ( 99 年 07 月 30 日)
第2條
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以下簡稱旅客)攜帶外幣出入國境申報登 記之範圍、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