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總則 ( 106 年 03 月 22 日)
第2條
本辦法所稱銀行業,包括銀行機構、信用合作社、票券商及信託業。

銀行業以外之金融業兼營票券業務及信託業務者,其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 制度,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依本辦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