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  發行人或總代理人 ( 106 年 03 月 03 日)
第8條
發行人、總代理人、受託或銷售機構及其負責人或受僱人,就境外結構型 商品相關事務,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及忠實義務,本誠實信用原則 為之。

前項事業及其人員對於境外結構型商品投資人之個人資料、往來交易資料 及其他相關資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