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票證應用安全強度準則  ( 105 年 07 月 20 日)
第8條
發行機構於管理面應採取下列防護措施及其安全需求:

一、建立安全防護策略 (一)建立電腦資源存取控制機制與安全防護措施。

(二)交易必須可被追蹤。

(三)監控非法交易。

(四)須防止小規模之特約機構不當扣款。

(五)完善之金鑰管理。

二、提高系統安全之措施 (一)提昇電腦系統之安全及可用性。

(二)提昇應用系統之安全及可用性。

三、制定作業管理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