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  ( 103 年 08 月 20 日)
第14條
銀行應以資訊系統整合其全行存款客戶之基本資料及交易資料,供其總分 支機構查詢,對於各單位調取及查詢客戶之資料,應建立內部控制程序, 並注意資料之保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