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委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查核不動產證券化關係人辦法  查核工作底稿及查核報告 ( 92 年 09 月 30 日)
第20條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依照本辦法執行查核工作,應提出查核報告;其查核 報告,至少分為四段,第一段說明查核之範圍及依據,稱為範圍段,第二 段說明查核程序,稱為說明段,第三段說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之查核結 果,稱為結果段,第四段限制查核報告之使用範圍,稱為限制使用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