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委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查核不動產證券化關係人辦法  查核工作底稿及查核報告 ( 92 年 09 月 30 日)
第17條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對於查核工作底稿應盡保密及善良保管之責任,除供 主管機關調閱外,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將任何資料洩漏予任何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