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業務
( 104 年 07 月 21 日)
第36條
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除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不得有下列情事之一 ;其涉及大額資金移轉帳務清算之業務,並應經中央銀行同意:
一、停止營業。
二、受讓其他機構之全部或部分營業、財產,或讓與全部或部分之營業、 財產。
三、合併或解散。
四、經營其他業務或投資其他事業。
五、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