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許可及變更 ( 104 年 07 月 21 日)
第19條
主管機關就申請設立或擔任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之有關事宜,得隨 時派員或指定適當機構派員查核、測試系統及驗證,並得命申請設立或擔 任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者,於一定期限內提出必要之文件、資料或 指定人員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