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券金融公司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管理辦法  ( 106 年 09 月 20 日)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指以客戶身分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 交易,或以營業人身分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