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券金融公司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  ( 103 年 01 月 09 日)
第9條
票券金融公司計算信用風險加權風險性資產總額、作業風險及市場風險應 計提之資本,應依主管機關規定之票券金融公司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 計算方法說明及表格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