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合作社變更組織為商業銀行之標準及辦法  ( 90 年 06 月 21 日)
第10條
信用合作社申請核准變更組織為商業銀行後,經查核其檢具之各項文件有 隱匿或虛偽不實情事或有未能確實依照本辦法規定辦理者,財政部得停止 其部分業務或撤銷其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