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信用部漁會信用部逾期放款催收款及呆帳處理辦法  ( 92 年 06 月 30 日)
第9條
逾期放款經轉入催收款者對內停止計息。但仍應依契約規定繼續催收,並 在催收款各分戶帳內利息欄註明應計利息,或作備忘紀錄。

逾期放款未轉入催收款前應計之應收利息,仍未收清者,應連同本金一併 轉入催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