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第三人認可及其公開拍賣程序辦法  總則 ( 105 年 04 月 21 日)
第1條
本辦法依據金融機構合併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第2條
公正第三人應本獨立、客觀與公正精神辦理第六條規定之業務,以平衡債 務人及債權人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