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信用部漁會信用部業務輔導辦法  ( 90 年 06 月 26 日)
第7條
輔導機關 (構) 辦理農、漁會信用部輔導工作,如需查閱或索取有關憑證 表報資料,農、漁會信用部應配合辦理。

前項有關資料,輔導機關 (構) 除提供相關主管機關或中央銀行及中央存 款保險公司外,應保守機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