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查核簽證金融業財務報表規則  總則 ( 101 年 12 月 17 日)
第2條
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金融業之財務報表,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悉依本規 則辦理,本規則未規定者,依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財團法人中 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所發布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以下簡稱審計準 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