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合作社社員代表理事監事經理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及選聘辦法  當選異議及選舉遞補 ( 104 年 09 月 04 日)
第38條
選舉人或被選舉人對選舉結果有異議者,應當場向監選人員提出。其未出 席之選舉人或被選舉人如有異議,得於選舉揭曉後三日內以書面向直轄市 政府財政局或縣 (市) 政府提出,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