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信用部漁會信用部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 90 年 07 月 03 日)
第10條
信用部內部稽核人員執行查核工作時應運用盤點、檢視、觀察、詢問、函 證、覆核、分析等方法蒐集充分而適切之證據,俾對業務及財務狀況表示 意見時有所依據。